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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国资办[2011]5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 “制度建设年”考评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议方案的通知》(莆国资党[2011]27号)和《关于开展监管企业“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莆国资[2011]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详见莆国资党[2011]27号和莆国资[2011]17号两份文件。 二、考评方式 考评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考评企业“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第二部分考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 1、听取汇报。由企业领导分别汇报两项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根据两项工作开展内容查阅相关资料。 3、参观现场。根据需要,现场参观企业好的做法。 三、考评时间 定于2011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对照莆国资党[2011]27号和莆国资[2011]17号两份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一是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两项工作分别进行总结,总结内容要突出工作成效、工作特色、工作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薄弱环节,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二是整理相关材料。认真梳理企业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并进行整理汇总;收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对照《2011年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议表》内容进行自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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