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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国资产权[2011] 57号 关于同意增加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对莆田市联合贸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的请示》(莆建工计[2011]5号)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53号文件精神及你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经研究,同意你司以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资金向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伍仟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一亿元。请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 增加 批复 抄送:福建延寿山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莆田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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