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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出台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暂行规定
作者:市国资委 2011-07-31 浏览() 来源:
   

我委出台所出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暂行规定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购买及更换实行审批制,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企业,原则上不准购买及更换公务用车。二是加强通讯费用管理,通讯费实行现金补贴,包干使用;不得占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移动电话,严禁企业领导人员利用办公电话一号双机。三是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严格接待标准,规范审批报销流程,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单位财务不得支付接待费用。四是加强差旅费管理,参照莆田市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五是加强考察培训管理,不得用公费参加无明确目的、任务以及一般性的出国培训、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各类旅行社组织的出国(境)活动。六是加强职务消费行为规范,不得有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统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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